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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双师型”教师认定 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12-07

关于开展2021年度“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单位:

为做好2021年度“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根据《河南推拿职业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办法(试行)》(院政〔2021〕52号),结合学院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双师型”教师认定的对象为从事教学工作的全体在岗教师。

二、认定条件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师德修养,治学严谨,爱岗敬业;具有不断学习新知识和新技术、主动参加专业培训和实践、不断提高自身专业实践能力的意识,承担相应专业学科的理论教学任务、课程设计、实训等实践环节教学;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和本专业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与自己近一年实际教学工作相关的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卫生类专业仅限执业医师、执业药师、执业护士,其他学科由学院教学委员会统一认定。资格证书与任教专业方向不一致的不予认定。

2.近5年主持(或前3名成员)与本专业实际教学工作相关的应用技术研究课题,成果已被企业使用,经学院教学委员会认定,效益良好。

3.本人参加专业技能竞赛(不含教学类技能竞赛)获市厅级一等奖以上或省级二等奖以上或国家级三等奖以上;或指导学生(限第一指导老师)参加专业技能竞赛获市厅级一等奖以上或省级二等奖以上或国家级三等奖以上。

三、认定材料

(一)申请认定“双师型”教师须向所属教学单位提供以下材料:

1.《河南推拿职业学院“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3份(正反双面打印)。

2.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3.本年度两个学期的课表或者本年度从事教学工作证明材料1份。

4.符合认定条件(一)的,提供与近一年实际教学工作相关的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5.符合认定条件(二)的,提供立项批文、研究过程材料、结项文件、验收文件和研究成果应用证明等材料复印件各1份。

6.符合认定条件(三)的,提供参加专业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或者提供以第一指导老师身份指导学生参加专业技能竞赛证明材料和所指导学生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二)各教学单位成立由负责人、教研室主任和教师代表组成“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小组,依据认定条件对申报教师进行初步审定,并在《河南推拿职业学院“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上签署推荐意见后,将以下材料报送至人事处:

1.《河南推拿职业学院“双师型”教师申报人员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版1份。

2.《河南推拿职业学院“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3份。

3.教师提交的其他认定材料。

四、工作要求

(一)开展“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是学院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鼓励符合认定条件的教师申报,切实做好“双师型”教师认定和培养工作。

(二)申报人员应对认定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在认定过程中发现有提供虚假材料的,严格按照《河南推拿职业学院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和失范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请各教学单位于12月9日前将“双师型”教师认定材料报送至人事处。

联 系 人:郭晨阳

联系电话:65232002

电子邮箱:hntnzzrs@163.com

附件:1.河南推拿职业学院“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

2.河南推拿职业学院“双师型”教师申报人员汇总表

人事处

2021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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