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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2022年青年教师培养计划的通知
日期:2022-05-19

关于制定2022年青年教师培养计划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单位:

为做好青年教师培养工作,根据《河南推拿职业学院青年教师能力培养提升实施办法(试行)》(院政〔2021〕53号)(附件1),结合学院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对象

(一)新入职教师。

(二)教学经历不足3年或35周岁以下的专任教师。

二、培养目标

(一)树立立德树人的教育理念,践行师德师风,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二)熟悉各教学环节,掌握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的策略与方法,具备独立承担1门课程的教学能力。

(三)能够在教学中灵活运用现代教育技术。

(四)系统掌握专业理论知识,具有独立进行教学研究和学术研究的能力。

(五)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和写作能力。

三、培养及考核措施

(一)培养方式

各教学单位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青年教师的实际情况制定青年教师培养计划,有序实施培养。青年教师培养周期一般为2-4学期。培养期内,导师对青年教师进行全程指导,为青年教师的教学科研能力和专业实践能力提升全面负责。双方以签订培养协议书的形式约定责任和义务。青年教师的培养方式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培养、教学能力培养、科研能力培养、实践能力培养、学习能力培养、学生工作能力培养等。

(二)导师选配

由教学单位为青年教师选配教学导师,同时可结合专业实际情况,为专业课青年教师选配实践导师。为保障培养质量,每名导师指导青年教师数量一般不超过3人。教学导师一般从校内选配,如校内没有合适人选的,可从校外聘请。实践导师一般从行业一线选聘。

(四)考核方式

由学院人事处牵头,教务处、科研和实验管理中心等部门协同,组织开展青年教师培养期考核工作。青年教师完成导师培养和各项培养任务后方可申请期满考核。考核程序为:青年教师提出考核申请,填写相关表格,报请导师审核;导师根据培养效果确定是否同意考核;在导师同意情况下,各教学单位从师德师风、课堂教学、完成安排工作情况、培养计划完成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提出考核意见(合格、不合格)后,将考核合格材料报学院人事处备案。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按照一定比例确定考核优秀青年教师。考核结果归入导师和青年教师业务档案。

(五)奖惩

1.青年教师培养期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其导师计工作量100学时;培养期考核为合格等次的,其导师一次计入工作量60学时。

2.青年教师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延期再次培养。再次培养期间不能参与优秀等次评定,不能担任主讲任务,不能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再次培养期满考核仍不合格者,调离教学岗位,另行安排工作。

3.对不负责任,不认真填写培养记录,青年教师考核不合格的导师不计工作量。

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青年教师培养期考核不合格:

(1)教学能力未达到应有水平或教学质量考核不合格;

(2)不服从安排,不积极参与教学科研活动;

(3)培养期间出现教学事故;

(4)培养记录弄虚作假;

(5)未取得教师资格证;

(6)违反师德师风,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

四、工作要求

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青年教师培养工作,坚持学以致用、注重实效、政治素质与业务能力并重、理论与实践相统一的培养原则,结合工作实际,合理制定青年教师培养计划,抓好落实,确保培养质量。要做到应培尽培,培养对象较多的教学单位,可分批次实施培养。制定的青年教师培养计划须经分管院领导同意,于5月27日下班前将《青年教师培养计划表》(附件2)报送至人事处。

联 系 人:郭晨阳

联系电话:65232002

附件:1.河南推拿职业学院青年教师能力培养提升实施办法(试行)

2.青年教师培养计划表

人事处

2022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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