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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洛阳市2022年度职业教育先进个人 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1-06

关于开展洛阳市2022年度职业教育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单位:

为做好洛阳市2022年度职业教育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根据《洛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洛阳市2022年度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结合学院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每部门、单位限推荐1名职业教育先进个人候选人。如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二、评选条件

认真学习职业教育改革发展重要思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求真务实,勇于开拓创新,模范履行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从事职业教育5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重视职业教育事业,在职业教育的指导、管理、研究、改革工作中,在办学体制改革、办学模式创新、促进毕业生就业、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实施职业教育与培训的重大工程(项目)等方面成绩显著。

2.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在学校建设、管理、教育教学改革、科学研究、科技推广、校企结合、职业指导等方面成绩显著,为当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适用人才方面做出重要贡献。

3.刻苦钻研业务,注重调查研究,勇于探索,在成人教育教学研究、成人教育培训以及开展社区教育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或取得显著成果。

4.参加省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师教学能力大赛和班主任能力大赛,获得省二等奖及以上者,可直接认定为“职业与成人教育教研工作先进个人”(不占用本单位分配名额,省一等奖及以上团队可全员认定,省二等奖团队推荐一人认定);国家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辅导教师可直接认定为“职业与成人教育教研工作先进个人”(不占用本单位分配名额)。

三、评选要求

(一)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工作,认真领会通知精神,精心组织,做好评选组织工作。坚持评选条件,保证评选质量,使评选出的先进个人真正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二)保证评选的民主性、公正性和透明度,坚持实事求是、采取自下而上、民主评选、逐级审核、公正推荐的方式进行。各部门、单位推荐人选须报经分管院领导同意。

(三)本次评选实行一票否决制。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评先资格:

1.2022年度有重大安全事故;

2.助学金发放过程中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

3.群众信访率较高。

(四)请各部门、单位于1月9日下午下班前,将《2022年度洛阳市职业教育先进个人推荐登记表》(附件1)纸质版报送至人事处,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推荐人选事迹材料要实事求是、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字数不超过1500字。

联 系 人:郭晨阳

联系电话:65159976

邮 箱:hntnzzrs@163.com

附件:1.2022年度洛阳市职业教育先进个人推荐登记表

2.洛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洛阳市2022年度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

202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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