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23年度河南省卫生健康科教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单位:
根据《关于评选2023年度河南省卫生健康科教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豫卫科教便函〔2024〕1号)要求,现将2023年度河南省卫生健康科教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学院全体教职员工。
二、推荐标准
(一)政治素质较高,热爱卫生健康科教事业,能认真贯彻执行卫生健康科教工作的各项政策方针;
(二)在卫生健康科教工作中有新思路、新举措,能够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促进本地、本单位卫生健康科教发展方面业绩显著;
(三)认真履行科教管理职责,在为卫生健康科教工作服务、促进医学教育发展、卫生科技创新等方面发挥突出作用。
三、推荐要求
(一)推荐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条件,保证质量,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群众监督。
(二)每部门、单位限推荐候选人1名,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三)所推荐候选人需如实填写《河南省卫生健康科教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1),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院领导同意并签字盖章,于1月10日18:00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人事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
联 系 人:郭晨阳
联系电话:65159976
电子邮箱:hntnzzrs@163.com
附件:1.河南省卫生健康科教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2.关于评选2023年度河南省卫生健康科教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人事处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