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推拿职业学院文件
院字〔2017〕116号
关于印发《河南推拿职业学院专业带头人选拔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
现将《河南推拿职业学院专业带头人选拔和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7年11月22日
河南推拿职业学院
专业带头人选拔和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专业建设,有计划、有目的地选拔、培养专业带头人,建立专业技能强、学术水平高、结构合理、有敬业精神和改革创新意识的高素质人才队伍,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学院教学工作纵深发展,特制订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和“高标准、高层次、高质量、重业绩”的原则。评选时,既要考虑选拔对象过去对学院的贡献,又要注重未来的发展潜力。
(二)坚持近期需要和长期发展相结合的原则。既要注重优势与重点专业的发展,又要兼顾具有潜力专业的发展。
(三)以满足师资队伍建设和专业建设需求为原则。专业带头人的选拔要有利于专业发展;有利于人才梯队的形成与稳定;有利于教学研究的不断创新和稳定发展。
(四)坚持公平竞争,择优选拔的原则。
(五)坚持动态管理,重在培养的原则。
二、专业带头人的选拔办法
(一)组织与实施
组织人事处负责组织选拔、管理和考核工作,教务处以及各教学系(部)负责培养、推荐、日常考核、材料收集及具体考核工作。
(二)专业带头人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治学严谨,敬业爱岗,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职业道德。
2.现从事教学工作,承担专业课程的教学任务,系统讲授过2门以上专业课程,近3年来教学工作量达到规定要求,教学效果好,教学水平高,教学业绩突出。
3.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职教师,或中级职称在专职教师岗位连续任职满5年时间,并具有深厚的专业理论功底。
4.能够掌握本专业发展动态,准确地把握专业发展方向,教学改革经验丰富。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协作、开拓创新能力和敬业奉献精神。
5.具有“双师”素质,有较强的专业实践技能、动手操作能力、科技推广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6.教学质量评估综合成绩排名在系(部)前30%。
7.无重大教学事故和违法行为。
8.近3年教学科研工作成绩突出,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项:
(1)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2篇以上。
(2)主编校本教材或参编省级以上通用规划教材。
(3)主持市(厅)级以上科研、教研项目。
(4)组织、指导实施或直接参加校级精品课程、精品专业、实训实验基地的建设等教学建设项目。
(5)指导或参加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6)省级优质课或优秀教学成果评比中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7)获得市级以上优秀教师、学术技术带头人、优秀教育工作者、科研先进个人、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或5年内两次以上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
(三)选拔程序
1.个人申请。由申报人填写《专业带头人申报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系(部)推荐。各系部根据专业发展方向和要求,依据选拔条件及教职工测评、学生评价情况,客观、公正地确定专业带头人推荐人选。
3.资格审查和材料审查。由组织人事处牵头成立评定机构,通过资格审查、量化排序、专家评审等环节确定专业带头人候选人名单。
4.审批公示。经学院领导班子研究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由组织人事处颁发聘书,聘期3年。
三、考核与管理
(一)考核办法
1.专业带头人实行年度考核,动态管理。由组织人事处根据学院人才队伍建设需要,在有名额空缺的情况下,可随时组织开展专业带头人选拔工作。
2.由组织人事处牵头组成专业带头人考核小组,负责专业带头人考核。
3.考核流程:本人填写《专业带头人审核表》,考核小组审核年度任务完成情况并评议,评议结果经学院领导班子通过后,予以公示,核发津贴。
(二)培养与管理
1.专业带头人的聘期为3年,期满需进行复评,复评与初评条件、程序原则上相同。
2.专业带头人数量最多不超过本专业教师总人数的5%,教师人数少于20人的专业可选拔1名专业带头人,若无满足条件者,可空缺。
3.由组织人事处牵头,教务处和各教学系(部)配合,按照国家相关要求,结合专业建设实际和发展重点,认真研究制定专业带头人培养计划和考核量化标准,其中培养计划包括培养方向、培养目标、培养措施以及学术梯队建设规划等,完成后报组织人事处备案,作为考核和管理依据。
4.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专业带头人资格:
(1)受到党纪、政纪和法律处分者;
(2)治学态度不严谨,学术上弄虚作假者;
(3)因本人责任,给学院造成名誉上或经济上重大损失者;
(4)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5)因其他原因,不适宜继续承担专业带头人工作。
(三)专业带头人职责
1.牵头研究制定、修订专业建设目标和人才培养方案,任期内带领专业团队组织1次到实习基地调研活动,收集调研材料,撰写调研报告,召开1次大型课程体系改革研讨会。
2.结对培养青年教师,使其尽快成长,每年组织本专业教师开展1次课改研讨会。
3.牵头制定本专业建设目标,推行人才培养模式、教学方法改革。任期内结合专业特点,力推1—2个典型的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
4.负责审定专业主干课程的课程标准。
5.牵头承担创建品牌专业和精品课程。
6.每年必须发表1篇专业学术论文,任期内必须发表1篇有关教学改革的学术论文。
7.年度内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列系部前30%。
8.积极组织本专业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参与争创更高级别的实训基地项目建设。
9.任期内开展校企合作项目,并有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0.按照培训计划积极完成实践、培训和进修。
11.完成教务处和系(部)的其他工作安排。
四、待遇
(一)学院积极为专业带头人进行专业建设和科研项目提供必要条件。
(二)优先安排专业带头人参加国内外学术培训、考察及调研工作。
(三)优先安排专业带头人到企业进行实践锻炼,鼓励兼任实习基地的技术顾问,参与研发项目。
(四)鼓励专业带头人申报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
(五)每人每年享受1500元的专业带头人津贴,年度考核合格后发放。
(六)优先推荐参加更高级别的学术技术带头人评选和人才培养计划。
(七)支持专业带头人编写专业培养方案、课程标准和专业教材。
五、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由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河南推拿职业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7年11月29日印发